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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热: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0-28 22:36:5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722,975股,发行价格3.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08,834,399.2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4,594,164.1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4,240,235.12元。 2.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489,859股,发行价格6.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7,999,996.19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4,126,779.0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3,873,217.18元。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收购东方山源51%股权、年产6,000万支铲片式PTC电加热器项目、年产350万套新能源电动汽车PTC电加热器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产50台高温高效电加热装备项目和年产2万吨锂电池预镀镍钢基带项目。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 现金管理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2.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可以滚动使用。 3. 现金管理品种:拟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 4. 现金管理期限:自2024年10月25日起至2025年10月25日止。 5. 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6. 实施方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 7. 公司与发行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审议程序 1. 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 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 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 投资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 风险控制措施: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和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产品;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公司审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1.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进度,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2.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董事会意见 1.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含),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以上资金额度自2024年10月25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

八、监事会意见 1.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进行的,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一致同意此议案,同时督促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做好相应的进度跟踪及风险防控措施。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 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3.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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