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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电气: 华泰联合证券关于莱克电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10-28 18:19:4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莱克电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91,826,886.80元。上述资金于 2022年 10月 20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77,214.68万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14,643.9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43,143.90万元。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情况 (一)前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2024年 1月 9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增年产环境清洁和健康生活小家电 125万台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 2024年 1月延期至 2024年 12月。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情况 公司拟增加“年产 8,000万件新能源汽车、5G通信设备和工业自动化产业配套的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一期)”、“新增年产环境清洁和健康生活小家电 125万台扩建项目”和“智能数字化工厂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5年 12月。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是公司根据整体产能布局调整、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审批程序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 10月 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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