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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邦高科: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及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内容摘要

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09-24 18:31:46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4-081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及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 -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及第三人 - 涉案的金额(原告诉请的涉案金额):本次诉讼案件的金额为人民币3,531,535.63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本案已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案件对本期及期后的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4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0.0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5.31%。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公司内蒙古沐邦兴材新材料有限公司与镇江西门子母线有限公司产生买卖合同纠纷,原告镇江西门子母线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沐邦兴材支付货款3,531,535.63元,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20万元,被告沐邦兴材的控股股东内蒙古沐邦新材料有限公司自愿作为第三人参加本案诉讼,为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24年 9月,公司收到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上述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 截至 2024年 9月 4日,被告内蒙古沐邦兴材新材料有限公司结欠原告货款人民币 3,331,535.63元,原告放弃要求被告内蒙古沐邦兴材新材料有限公司承担逾期货款利息的诉讼请求。 2. 如被告内蒙古沐邦兴材新材料有限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则视为全部货款均已到期,并自愿承担违约金 10万元,且原告有权就全部未付货款及违约金 10万元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 第三人内蒙古沐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同意对被告内蒙古沐邦兴材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欠原告的全部货款、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 本协议生效后,原告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扬中市人民法院提交关于解除对被告内蒙古沐邦兴材新材料有限公司所采取的全部保全措施的申请。 5. 原、被告双方确认涉案合同的所有纠纷到此全部了结,双方再无货款、违约金、质量等其他争议。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已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案件对本期及期后的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 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常州信惠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高梓植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2,737,400.00元,仍在执行中; - 广东邦宝益智玩具有限公司、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诉广州优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珠海奇奥天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1,310,418.22元,一审尚在进行中; -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诵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占有物损害赔偿纠纷,涉案金额3,973,351.00元,二审尚在进行中; - 南京大全电气有限公司诉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2,293,456.96元,已达成调解; - 湖南鸿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广西金网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诉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7,180,309.16元,二审尚在进行中; - 浙江恒鑫典当有限公司诉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典当纠纷,涉案金额23,163,460.30元,处于诉前调解状态,尚未正式立案; - 上海协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诉广西沐邦高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6,041,600.00元,管辖权异议中

五、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0.0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5.31%。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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