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08-31 02:09:32
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4年8月修订。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完善内部控制程序,促进董事会对经理层进行有效监督。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事项。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的,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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