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08-29 23:25:48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028年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02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分五期实施,在 2024-2028年的五年内,每年滚动设立独立存续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成立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切实维护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各期持股计划设立后均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管理。
本计划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核心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合计不超 800人,其中参与 2024年计划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总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 15%,现任为桂军强、李军、陈敏、黄树亮 4人。后续各期持股计划的参与名单和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员工队伍结构、考核、贡献情况等确定。
本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收入、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2024年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持股计划专项激励基金 18435万元,之后各期计划提取的激励基金额度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本计划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公司回购的库存股、或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等相关法律许可的方式购买的标的股票。2024年计划股票来源为回购本公司 A股股票。
本计划的存续期:各期计划的存续期根据对应的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设置,存续期均为自公司公告每期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当期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其中 2024年计划的基本存续期为 24个月。各期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或可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本计划的锁定期:通过购买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或二级市场购买标的股票方式获得股票的,自公司公告该期持股计划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当期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为 12个月,锁定期内不得进行交易;通过其它方式获得股票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锁定期满后,根据对应归属考核期内公司业绩(如涉及)、持有人绩效考核结果和贡献大小,将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归属至持有人;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自归属之日起即可流通。
各期计划,未归属到持有人名下的标的股票及其对应分红(如有),均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并可以如下处理:(1)在存续期内继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2)在当期持股计划期满前择机售出,售出收益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返还公司。各期计划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以及持有人分类在当期计划中具体明确。2024年计划的对应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相较于 2023年增长不低于 10.8%(该等指标计算须剔除如下事项的影响:i)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员工激励计划(如有)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ii)在考核年度公司发生的并购重组及资本运作(如有的影响)。该业绩考核指标所针对的持有人范围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相关业务负责人(以下简称“一类持有人”);除一类持有人外的其他持有人(以下简称“二类持有人”,如有)原则上可不受此业绩考核指标限制。
一类持有人:在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情况下,根据持有人在归属考核期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和贡献大小,确定该期计划项下归属到其名下的标的股票权益份额,并待该期计划解锁期届满后将其过户至持有人名下;二类持有人,原则上直接根据持有人在归属考核期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和贡献大小,确定该期计划项下归属到其名下的标的股票权益份额,并待该期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期届满后将其过户至持有人名下。
本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监管规定对于公司及员工个人持股总数的要求: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本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审议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审议本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本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上述敏感期届时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确定的为准。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9
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5-06-08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09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09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