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08-26 18:25:38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该制度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人员包括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等。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和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行。公司建立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确保董事会秘书能及时获取重大信息。此外,公司还规定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具体要求及披露程序。对于违反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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