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公司公告
2024-07-04 19:21:27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了2023年度的权益分派方案,该方案已在2024年5月20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公司决定提取1,143,670,950.92元用于分红派息,基于2023年底的总股本2,090,806,126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5.47元(含税)。B股股东的现金股利将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后首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中间价进行折算。
分红派息方案中,A股QFII、RQFII、香港市场投资者等特定股东扣税后每10股派4.923元。A股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依据持股期限补缴税款。B股非居民企业及特定个人股东扣税后每10股派4.923元,其余B股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同样实行差别化税率。
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2日,A股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5日,B股除权除息日同为7月15日,但B股股权登记日为7月17日。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将于7月15日通过托管证券公司划入账户,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则于7月17日划入。
若B股股东在7月17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现金红利仍由原托管机构发放。对于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的B股股东,若红利被错误扣税,可在7月31日前联系公司并提供材料,公司会协助处理税款返还。
咨询事宜可联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咨询电话为(020)29004523、2900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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