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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到2035年全面建成示范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标杆

来源:证券时报网

2019-11-19 15:43:04

(原标题:发改委:到2035年全面建成示范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标杆)

  国家发改委今日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方案》提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简称“一体化示范区”)的发展目标是,到 2025 年,一批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建成运行,先行启动区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生态友好型产业创新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宜居等方面的显示度明显提升,一体化示范区主要功能框架基本形成,生态质量明显提升,一体化制度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重大改革系统集成释放红利,示范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作用初步发挥。到 2035年,形成更加成熟、更加有效的绿色一体化发展制度体系,全面建设成为示范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标杆。

  据了解,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简称“两区一县”),面积约 2300 平方公里(含水域面积约 350 平方公里)。建设一体化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一体化示范区的战略定位是生态优势转化新标杆、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一体化制度创新试验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

  根据《方案》,将选择青浦区金泽镇、朱家角镇,吴江区黎里镇,嘉善县西塘镇、姚庄镇作为一体化示范区的先行启动区,面积约 660 平方公里,着力构建“十字走廊引领、空间复合渗透、人文创新融合、立体网络支撑”的功能布局,严格控制开发强度,蓝绿空间占比不低于 75%,规划建设用地不超过现有总规模。

  《方案》提出,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打造生态价值新高地,打造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打造绿色宜居新高地;率先探索区域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制度创新,聚焦规划管理、生态保护、土地管理、要素流动、财税分享、公共服务、公共信用等方面,建立有效管用的一体化发展新机制,为长三角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示范。加快重大改革系统集成和改革试点经验共享共用。

  此外,在强化政策支撑和法制保障方面,《方案》要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简称“两省一市”)要加大对一体化示范区重大生态类项目、产业结构 调整项目、存量低效用地盘活项目、重大功能性项目等财政支持力度。支持一体化示范区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 质量提升、结构优化的前提下完善各类空间布局。加强地方立法研究,为一体化示范区改革创新探索实践提供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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