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89 证券简称:诺瓦星云 公告编号:2025-096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
回购价格不超过 240.00 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
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312,500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34%;
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为 625,000 股,约占公
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的《关于第四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及《第
四期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9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第四期回购的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了第四期回购公司股份的首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19,6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13%,最高成交价为 168.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5.56 元/股,成交总
金额为 19,985,840.5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