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22 广发 C2 债券代码:148086.SZ
债券简称:22 广发 C4 债券代码:148122.SZ
债券简称:23 广发 C1 债券代码:148441.SZ
债券简称:24 广发 C1 债券代码:148567.SZ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
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
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发行人”或“公司”)就
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
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
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受托管
理人”)编制。平安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
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
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平安证券作为“22 广发 C2”、“22 广发 C4”、“23 广发 C1”、“24 广发 C1”的
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发行人披
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及 2025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的通知之附件》《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
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就发行人涉及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情况
经发行人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经发行人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修订后的《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制度规范、《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废止其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
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修订、删除公司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相
关内容,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并同意撤销监事会办公室。发行人第十一届
监事会监事周锡太先生、王振宇先生、郑春美女士、周飞媚女士及易鑫钰女士自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之日(即 2025 年 12 月 23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职务。
二、受托管理人声明
上述事项系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与
经营、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平安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
规定或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就发行人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
相关风险,并将持续关注、督促发行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则规定,在存续期内做好
信息披露的工作,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