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1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分配/转增比例: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基数: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0 股为基数
变动调整原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一、审议程序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22,187,900.56 元,母公司净利润
为 168,583,887.57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 228,248.50 元,任意公积金 0 元,2025 年三季度末合并报表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 773,381,694.34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81,135,320.57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
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75,153,898.20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
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
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
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