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1
债券代码:123255 债券简称:鼎龙转债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5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十二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鼎龙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8.58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37.15 元/
股),若未来连续十八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将触发《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鼎龙转债”。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7 号)核准,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91,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期限 6 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9,10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91,000 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起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鼎龙转债”,债券代码“123255”。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及转股价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 4 月 9 日)
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10 月 9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1
年 4 月 1 日)止(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28.68 元/股。鉴于公司完成了
整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分配实施后,“鼎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8.68 元/股
调整为 28.5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因权益分派
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鼎龙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28.58 元/股。
(三)可转债回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鼎龙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 2025 年
司出具的相关文件,“鼎龙转债”本次共回售 20 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鼎龙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鼎龙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内容如
下: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
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内
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二)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公司股票连续十二个交
易日中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鼎龙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8.58 元/
股的 130%(含 130%,即 37.15 元/股),若未来连续十八个交易日内,公司股
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将触发
《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募集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或约定,
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鼎龙转债”,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鼎龙转
债”赎回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鼎龙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