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5-130
转债代码:118051 转债简称:皓元转债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苏民投君信(上海)产业升级与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苏信基金”)持有公司 546,405 股股份,占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的 0.26%。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取得的股份,并已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基金到期、股东自身财务需求等安排,苏信基金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
持不超过 546,405 股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6%。本
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苏信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苏民投君信(上海)产业升级与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合伙
股东名称
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5%以下特定股东
持股数量 546,405股
持股比例 0.26%
其他方式取得:546,405股(为 IPO 前及上市后权益分派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注:因公司可转债尚处于转股期,上表中“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的总
股本 212,103,653 股为基础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日期
苏民 投君 信
(上海)产业
升级与科技 2024/12/20~
创新股权投 2025/2/19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苏民 投君 信
(上海)产业
升级与科技 2025/4/1~
创新股权投 2025/6/12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苏民 投君 信
(上海)产业
升级与科技 6,362,959 3.00% 63.52-73.22 2025 年 8 月 7 日
创新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注:上表减持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届满及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5 年 6
月 13 日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3)
和 2025 年 9 月 19 日披露的《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
号:2025-109),减持比例均以公司披露减持结果公告时的总股本为基础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苏民投君信(上海)产业升级与科技创新股权投资
股东名称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546,405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26%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46,405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2 月 26 日~2026 年 3 月 25 日
为 IPO 前及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拟减持股份来源
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基金到期、股东自身财务需求等安排
注:因公司可转债尚处于转股期,上表中“减持比例”以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的总
股本 212,103,653 股为基础计算。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皓元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承诺
如下:
(1)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企业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
①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②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
偿损失;③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④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
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⑤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1)公司上市后,本企业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
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限售的承诺,在股份锁定及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
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本企
业所持公司股份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
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2)本企业承诺将在实施减持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未
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
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
司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法律
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基金到期、自身财务需求等安排进行的减持,减持
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定、相应承诺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