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 证券简称:大中矿业 公告编号:2025-133
债券代码:127070 债券简称:大中转债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林圃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
经理林圃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3,160,618 股,占公司总股本(以公司 2025 年
的股份 12,225,142 股,下同)比例为 2.18%。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
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总经理林圃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数
量不低于 15,080,215 股,即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0.99%,增持股份的主要来源
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梁欣雨女士拟减持的股份。
公司于近期收到林圃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18%。
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0,160,5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为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东与管理者的利益趋同,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和资本市场稳定,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股价等情况择机实施。
资金。
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持公司股份,并在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股份。本
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不进行内幕交易等行为。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
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
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需同时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限制买卖公司股份的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
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
公司股份情况,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林圃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