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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咨询: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2-10 20:18:22

 证券代码:920003    证券简称:中诚咨询         公告编号:2025-162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积极履行回报股东的义务,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收益,
结合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未
来发展和流动资金需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10 号——权益分派》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拟定了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 8 月 11 日披露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
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
润为 312,317,294.6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69,843,125.30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4,714,286 股,
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本次权
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5,885,714.4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
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
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
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
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
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 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的利润按照国家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
依法缴纳所得税;(二)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是在公司缴纳所得
税前,公司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
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超过 5 年;
                    (三)提取税后利润的 10%
作为法定公积金;
       (四)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会决议决定;
                          (五)
支付股东红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
以不再提取。
  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
份比例分配。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优先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保证
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
相适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方式回报股东,具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
关承诺未履行完毕。
  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4)。同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发行人关
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
书》。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划进行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
承诺内容。
五、 其他
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方案将在决策程序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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