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6 证券简称:马可波罗 公告编号:2025-021
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分红派息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等情况
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决议公告》。该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实施分红派息方案时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 1,194,92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3.00 元
(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358,476,000.0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为 1,194,920,000 股。在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将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方案一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94,92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扣税后,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时间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2 月 17 日。
本次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2 月 18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2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部门: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北王路高埗段 102 号
咨询联系人:叶国华
咨询电话:0769-88463258
传真电话:0769-8846325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