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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通: 总经理工作细则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8 20:25:14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一月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和经营运作系统,促进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
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
司的生产经营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及《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视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条   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谨慎授
权原则,授予总经理的审批权限为:
   (一)审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属于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
准权限的交易以及关联交易除外)事项:
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决定无需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长审批的事项。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对相关事
项有特别规定的,按特别规定执行。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七条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勤勉、尽责、诚信、忠
实地履行其分工负责的职责。副总经理的具体职责权限,由总经理具体分工确定。
  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的财务计划、财务核
算和资金调度等工作。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权按照公司制定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执行。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特殊情况下总经理可委托副总经理
主持。
  总经理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
可以根据会议审议的议题指定其他人员参加或列席办公会议。
  第九条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出席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参
加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应向总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总经理请假。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
议程及出席范围经总经理审定后,应于会议前通知出席会议人员。会议通知可以
采取邮件、电话或口头等形式,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和地点;会议议题;发出通
知的时间。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对所议事项应作出决定。总经理办公会应对所议
事项进行充分讨论,由总经理作出决定。非由总经理主持会议时,主持人应将会
议情况报告总经理,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    所有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会议
讨论的秘密事项。
                第五章 报告制度
  第十三条    总经理每个会计年度应至少向董事会提交一次书面的《总经理工
作报告》,并自觉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就公司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股东
会及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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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向董事长报告。报告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并保证其
真实性。
  第十五条   遇有重大事故、突发事件或重大理赔事项,总经理应在接到报告
后及时报告董事长。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辞职的具体
程序和办法由上述人员与公司之间的聘任合同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
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
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
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
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十七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第十八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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