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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医疗: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28 18:15:51

 证券代码:301363         证券简称:美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5-074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132,048 股。根据《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因
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以现有总股本 568,871,18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的 1,132,048 股后的 567,739,1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0.8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5,419,130.56 元(含税)。本
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
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798408 元。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案为:以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总股本 568,871,18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 1,132,048 股后的总股本 567,739,1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8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5,419,130.56 元(含税)。
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因
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股份回购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68,871,18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1,132,048 股后的 567,739,1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0.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2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2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12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1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的相关规定,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当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
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本次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798408 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六路 3 号新中桥工业园 B 栋 2 楼前台
   咨询联系人:谭景霞女士
   咨询电话:0755-8930 5886
   传真电话:0755-8305 178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好创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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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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