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增强财务信息可靠性,防范和化解各
类风险,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的特点,建立架构清晰、控制有效的
内部控制机制。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有效运行负
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主要要素
(一)内部环境——指影响内部控制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主要包括
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内容。环境控制是其他控制要素发挥作用的基础,直接影响到内部控制的
贯彻执行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二)风险评估——指对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相关内、外部因素进行
评估,以协助公司制定适合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控制活动——指公司结合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关业务流程和
规章制度并实施的整个运营过程,以有效控制运营风险。
(四)信息及沟通——指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
关的信息,以确保信息在公司内、外部的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指对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的过程,以
发现内控缺陷并及时、有效整改。
第五条 内部环境
(一)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晰股东会、董事会和
经理层等的权责,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二)优化内部审计流程。公司审计管理职能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
告;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部审
计管理职能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
作。
(三)建立科学的招聘、劳动合同管理、薪酬、考核、晋级、降级、
奖惩、请(休)假、培训、离职和退休等人事管理相关制度。
(四)营造“脚踏实地、感恩惜福”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六条 风险评估
(一)根据企业业务拓展情况,收集与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国内外经
济形势、产业政策、投融资环境、消费市场、技术进步以及法律法规等外
部风险因素,结合企业经济运控等方面的内部风险因素,规范开展风险分
析工作。
(二)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此外,在业务模式、内部机构、
法律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开展风险评估。
(三)在科学的风险分析基础上,通过采取业务拓展、业务转型和业
务外包等措施,有效控制企业风险。
第七条 控制活动
(一)优化业务流程,确保不相容职务分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
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二)健全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行。
同时,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
(三)公司财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
等法律法规建设会计系统控制规范,其中包括会计核算控制和财务管理控
制。
立严密的会计控制系统。
法等控制制度。
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
电算化信息管理等与保障财务安全有关事项,制订相应的控制程序。
(四)按照公司预算管理办法,全面推行预算管理,并通过综合分析
公司预算执行情况、运营情况等实现预算管理的过程控制。
(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全面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
为员工薪酬分配以及职务晋级、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六)建立和完善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确保
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第八条 信息及沟通
(一)建立和完善公司电子信息系统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
(二)建立和完善公司信息收集、沟通控制和公开信息披露控制。主
要包括:
集、沟通的方式、内容、时限等制订相应的控制程序。
司各类信息并组织及时、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
(三)建立廉洁自律机制,结合反商业贿赂等活动开展,形成全员参
与的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第九条 内部监督
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协助公司董事会及经
营管理层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时应对公司内、外环境的变
化,逐步确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确保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
持续有效。
第三章 重点关注的内部控制活动
第十条 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任免、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实行审批制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通过派出董事和经营管理人员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进行管理。
及支持。各子公司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实际完善自身的
内控管理。
第十一条 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
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具体情况参见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 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
批程序。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遵守承诺,
注重使用效益。
具体情况参见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险,注重投资效益。
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 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及时的原则,确保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四章 内部控制的评价
第十六条 建立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制度。公司各部门应定期自行检
查其内控管理。公司组织成立内部控制评估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
组”),对各部门内部控制执行效果进行评价。
第十七条 工作小组应当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
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对公司总体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第十八条 工作小组应于每年四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的
评价工作并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报告至少应包括对本制度第
四条所列五个方面的评价及对公司内部控制总体效果的结论性意见。
第十九条 内部控制总体效果的结论性意见,可分为有效的内部控制
和有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
所谓有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是指本制度第四条所列五个
方面中任一方面存在缺陷,且此种缺陷将导致内部控制目标无法实现。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工作小组出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自我
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应当在审议年度报告
的同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并修改,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
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