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3 证券简称:中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 2025 年 11 月 27 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的 73.7108%。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610,5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5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
为 610,5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 0 名;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
为 610,5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
案,表决结果如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40,518,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92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35,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95%。
表决结果:黄焕然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40,510,4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86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7,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0%。
表决结果:张志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40,510,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86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7,7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5%。
表决结果:赵成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40,510,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86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7,7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25%。
表决结果:林海舟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40,513,4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89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30,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40%。
表决结果:屈义俭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40,511,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87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9,1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08%。
表决结果:蒋基路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40,511,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87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9,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09%。
表决结果:王铁刚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40,513,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89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30,9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56%。
表决结果:王跃中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40,907,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687%;反对 184,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425,2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481%;反对 184,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389%;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40,908,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689%;反对 184,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425,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973%;反对 184,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389%;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40,907,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685%;反对 184,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425,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154%;反对 184,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208%;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40,907,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685%;反对 184,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425,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154%;反对 184,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208%;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8%。
表决情况:同意 140,914,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731%;反对 160,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431,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800%;反对 160,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898%;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02%。
表决情况:同意 140,914,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731%;反对 160,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431,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800%;反对 160,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898%;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02%。
表决情况:同意 140,914,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735%;反对 160,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432,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619%;反对 160,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079%;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02%。
表决情况:同意 140,914,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731%;反对 160,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431,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800%;反对 160,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898%;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02%。
表决情况:同意 140,931,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55%;反对 160,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449,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464%;反对 160,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898%;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8%。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40,932,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59%;反对 160,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449,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283%;反对 160,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079%;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8%。
表决情况:同意 140,932,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59%;反对 160,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449,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283%;反对 160,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079%;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8%。
表决情况:同意 140,912,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721%;反对 160,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430,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343%;反对 160,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898%;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58%。
表决情况:同意 140,927,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26%;反对 164,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444,8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585%;反对 164,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778%;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8%。
表决情况:同意 140,907,7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685%;反对 184,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425,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154%;反对 184,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208%;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黄超颖律师、文翰律师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
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荣印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