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宁德时代
股票代码:3007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黄世霖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
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
用意见》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德时代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
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宁德时代、上市公司、公司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黄世霖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拥有权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减少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 15 号》 指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黄世霖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401041967********
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
家或地区的居留 否
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宁德时代外,不存在其他在境内、
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黄世霖先生 2022 年以大宗交易方式向 6 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通怡景
云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春晓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春晓 5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向阳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向阳 8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通怡向阳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转让宁德时代 1,999,999 股股份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合计持有宁德时代 3,599,999 股股份)。前述 6 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的
唯一出资人均为黄世霖先生,黄世霖先生持有基金的份额比例为 100%,与黄世
霖先生是一致行动人。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
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将根据证券市场的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
展情况以及股票价格变动趋势等因素,决定是否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
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
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及变动前后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 45,632,363 股
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减少至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9.29%。
本次权益变动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
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黄世霖及其
一致行动人
注:
购专用账户股份,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
权益变动由 10.36%降低至 9.3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
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宁德时代股份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
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世霖
日期:2025 年 11 月 24 日
(此页无正文,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世霖
日期:2025 年 11 月 24 日
基本情况
宁德时代新能源 福建省宁德市蕉
上市公司名称 科技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在地 城区漳湾镇新港
司 路2号
股票简称 宁德时代 股票代码 3007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世霖 不适用
称 注册地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 变 ,但 持 股 人 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可 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赠与□
其 他 : 询 价 转 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 股 数 量 : 469,621,309 股
数量及占上市公司 持 股 比 例 : 10.29%
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 ,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变 动 数 量 : 45,632,363 股
一致行动人拥有权 变 动 比 例 : 1.00%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 变 动 后 持 股 数 量 : 423,988,946 股
动比例
变 动 后 持 股 比 例 : 9.2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5 年 11 月 24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询价转让
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将根据证券市场的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司的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股票价格变动趋势等因素,决定是否在
否 拟 于 未 来 12 个 月 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内继续增持 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
券法》《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 前 6个 月 是 否 在 二
是□ 否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 及 上 市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减 持 股 份 的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还 应 当 就 以 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否□ 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 负 债 ,未 解 除 公 司 是□ 否□ 不适用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 ,或 者 损 害 公 司 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否□ 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