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5-075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以此初步计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合
计人民币38,036,436.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90,182,182股。
总额。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0,182,182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
(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0股,本次权益分派不存在差异化安排。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因此无需调
整分配总额。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1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1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11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11月19日至登记日:2025年11
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