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函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人作为公司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相关事
宜,特郑重承诺如下: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招股说
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
承诺。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关于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全体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签名:
陈运森 赵旭东 姜德英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人作为公司的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
作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对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相关事宜,
特郑重承诺如下:
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
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东分红(如有),直至本人按照相关承诺履行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关于未履
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全体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签名:
陈运森 赵旭东 姜德英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
发行人就股东信息披露情况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
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
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
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况。
四、经自查,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
职人员直接或间接入股公司的情形。
五、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
股权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等情形。
六、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
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本次
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
诺》之签章页)
中国铀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陈军利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