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青科技
股票代码:001324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066 号深
创投广场 520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常州市钟楼区广化街 7、9 号 SF-2016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武进区常武中路 801 号常州科教城创研港 1 号
A1006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 1 区 689 楼 908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 十一月七日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
义:
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武进红土、北京红土
公司、上市公司、长青科技 指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创投 指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红土 指 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武进红土 指 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北京红土 指
伙)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在上市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下
降至 5.00%以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长青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
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青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066 号深创投广
场 5201
法定代表人:左丁
注册资本:1,00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26118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
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
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
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投资基金(不
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
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
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
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策划;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
开发经营业务。
经营期限:1999 年 08 月 25 日至 2049 年 08 月 25 日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
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二)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区广化街 7、9 号 SF-2016
法定代表人:伊恩江
注册资本:15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685899097J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
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9 年 03 月 11 日至 2027 年 03 月 11 日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常州钟楼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常州联合锅
炉容器有限公司、常州市江南塑料编织袋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美田利华集团有限公司、蔡征国。
(三)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武进区常武中路 801 号常州科教城创研港 1 号 A1006 室
法定代表人:伊恩江
注册资本:15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723519420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8 年 08 月 19 日至 2026 年 08 月 19 日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瑞
德海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旷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华威世纪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四)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 1 区 689 楼 908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创新投资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55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514499718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
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
服务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
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0-04-26 至 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上海钜洲兴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
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朱法洪、李静、金朝晖、安英斌
等。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左丁 男 董事长 中国 深圳 否
(二)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伊恩江 男 董事长 中国 上海 否
(三)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伊恩江 男 董事长 中国 上海 否
(四)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是否取得其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纲 男 中国 北京 否
委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
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创投在上市公司中新赛
克(002912)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深创投持有常州红土 31.15%的股权、持有武进红土 33.33%的股
权,持有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100.00%
的股权,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持有深
创新投资管理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100.00%的股权,深创新投资管理
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系北京红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经营发展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增持或减持长青科技股份
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创投及常州红土、武进红
土、北京红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809,900 股,占总股本的 5.660%;本
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899,900 股,占总股本的 4.99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
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
东 占公司剔除回 占公司剔除回
股份性质 股数 购专用账户股 占总股 股数 购专用账户股 占总股
名
称 (股) 份后的总股本 本比例 (股) 份后的总股本 本比例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
股份
其中:无
深
限售条件 4,641,900 3.372% 3.364% 4,511,900 3.277% 3.269%
创
股份
投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常 合计持有 1,366,000 0.992% 0.990% 1,031,000 0.749% 0.747%
州 股份
红 其中:无
土 限售条件 1,366,000 0.992% 0.990% 1,031,000 0.749% 0.747%
股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
股份
武 其中:无
进 限售条件 1,074,000 0.780% 0.778% 809,000 0.588% 0.586%
红 股份
土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
股份
北 其中:无
京 限售条件 728,000 0.529% 0.528% 548,000 0.398% 0.397%
红 股份
土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 7,809,900 5.673% 5.660% 6,899,900 5.012% 4.999%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进红土、北京红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长青科技股份 910,000 股,减
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9%。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 (股) 总股本比例
深创投 大宗交易 19.8 130,000 0.094%
常州红土 大宗交易 19.8 335,000 0.243%
武进红土 大宗交易 19.8 265,000 0.192%
北京红土 大宗交易 19.8 180,000 0.130%
合计 910,000 0.659%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
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长青科技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
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未有买入长青科
技股票的情况,在前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卖出长青科技股票
的情况如下表: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剔除回购
股东 减持方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总
减持期间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
名称 式 (股) 股本的比例
比例
深创 集中竞价 608,400.00 0.441% 0.442%
投 大宗交易 840,000.00 0.609% 0.610%
常州 集中竞价 305,000.00 0.221% 0.222%
红土 大宗交易 720,000.00 0.522% 0.523%
武进 集中竞价 243,000.00 0.176% 0.177%
红土 大宗交易 650,000.00 0.471% 0.472%
北京 集中竞价 162,100.00 0.118% 0.118%
红土 大宗交易 520,000.00 0.377% 0.378%
深创 集中竞价 15,000.00 0.011% 0.011%
投 大宗交易 - 0.000% 0.000%
常州 集中竞价 38,000.00 0.028% 0.028%
红土 大宗交易 360,000.00 0.261% 0.262%
武进 集中竞价 31,000.00 0.023% 0.023%
红土 大宗交易 310,000.00 0.225% 0.225%
北京 集中竞价 21,000.00 0.015% 0.015%
红土 大宗交易 240,000.00 0.174% 0.174%
深创 集中竞价 133,000.00 0.096% 0.097%
投 大宗交易 130,000.00 0.094% 0.094%
常州 集中竞价 336,000.00 0.244% 0.244%
红土 大宗交易 335,000.00 0.243% 0.243%
武进 集中竞价 274,000.00 0.199% 0.199%
红土 大宗交易 265,000.00 0.192% 0.193%
北京 集中竞价 183,500.00 0.133% 0.133%
红土 大宗交易 180,000.00 0.130% 0.131%
深创 大宗交易 2025/10/24- 130,000.00 0.094% 0.094%
投 2025/11/6
常州 大宗交易 2025/10/24- 335,000.00 0.243% 0.243%
红土 2025/11/6
武进 大宗交易 2025/10/24- 265,000.00 0.192% 0.193%
红土 2025/11/6
北京 2025/10/24- 0.130% 0.131%
大宗交易 180,000.00
红土 2025/11/6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左丁
日期:2025 年 11 月 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伊恩江
日期:2025 年 11 月 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伊恩江
日期:2025 年 11 月 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刘纲
日期:2025 年 11 月 7 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
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
限公司
路 300 号
股票简称 长青科技 股票代码 001324
集团有限公司 珠社区海德三道 1066 号深创
投广场 5201
业投资有限公司 2、常州市钟楼区广化街 7、9
号 SF-2016
信息披露义务人 3、常州武进红土创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
州科教城创研港 1 号 A1006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4、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
伙) 街 5 号 1 区 689 楼 908 室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无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 东 否 实际控制人 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7,809,900 股
上市公 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5.660%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股份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910,000 股,变动比例:0.659%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6,899,900 股,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
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 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增持公司
是否拟于未来 12
股份的明确计划。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 此 前 6 个月 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 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否 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左丁
签署日期:2025年 11 月 7 日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伊恩江
签署日期:2025年 11 月 7 日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伊恩江
签署日期:2025年 11月 7 日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刘纲
签署日期:2025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