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 1%整数倍暨权益变动至 5%以下的公告
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
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红土”)、
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进红土”)、北京红土鑫洲创业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红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899,9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9),股东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
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 4,123,632.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99%,占当时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3.00%。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深创投及其一致行
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和《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土的减持情况详见下表:
减持股数占总
减持股数占 股本剔除回购
股东名 减持股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总股本的比 专用账户中的
称 (股)
例 股份数量后的
比例
深创投 大宗交易 130,000 0.09% 0.09%
-2025/11/6
常州红 2025/10/24
大宗交易 335,000 0.24% 0.24%
土 -2025/11/6
武进红 2025/10/24
大宗交易 265,000 0.19% 0.19%
土 -2025/11/6
北京红 2025/10/24
大宗交易 180,000 0.13% 0.13%
土 -2025/11/6
合计 910,000 0.66% 0.66%
注: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合计已触及 1%整数倍,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通知如下:
信息披露义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务人 1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066 号深创投广场
住所
信息披露义
常州红土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务人 2
住所 常州市钟楼区广化街 7、9 号 SF-2016
信息披露义
常州武进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务人 3
住所 武进区常武中路 801 号常州科教城创研港 1 号 A1006 室
信息披露义
北京红土鑫洲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务人 4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 1 区 689 楼 908 室
权益变动时
间
股东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基于股
权益变动过
东自身资金需求,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2025 年 11 月 6 日通过大宗交
程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9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66%。本次权益
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股票简称 长青科技 股票代码 001324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否
人
股份种类(A 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
减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B 股等) 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A股 910,000 0.66% 0.66%
合计 910,000 0.66% 0.66%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公司 占公司
剔除回 剔除回
股东
股份性质 购专用 购专用
名称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账户股 股数(股) 账户股
本比例 本比例
份后的 份后的
总股本 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深创 合计持有
投 股份
其中:无限
售 条 件 股 4,641,900 3.3717% 3.3717% 4,511,900 3.2772% 3.2695%
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
股份
其中:无限
常州
售 条 件 股 1,366,000 0.9922% 0.9922% 1,031,000 0.7489% 0.7471%
红土
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
股份
其中:无限
武进
售 条 件 股 1,074,000 0.7801% 0.7801% 809,000 0.5876% 0.5862%
红土
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
股份
其中:无限
北京
售条件股 728,000 0.5288% 0.5288% 548,000 0.3980% 0.3971%
红土
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
股份
其中:无限
上述
售 条 件 股 7,809,900 5.6727% 5.6727% 6,899,900 5.0118% 4.9999%
合计
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本次变动是否为
是 否□
履行已作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9),
股东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计划自
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3.00%。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
人的减持行为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次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
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
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
使表决权的股份
注: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公司
剔除回 占公司剔
股东 股份 购专用 除回购专
占总股 占总股
名称 性质 股数(股) 账户股 股数(股) 用账户股
本比例 本比例
份后的 份后的总
总股本 股本比例
比例
合 计
持 有 4,641,900 3.3717% 3.3717% 4,511,900 3.2772% 3.2695%
股份
其中:
无 限
深创 售 条 4,641,900 3.3717% 3.3717% 4,511,900 3.2772% 3.2695%
投 件 股
份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合 计
持 有 1,366,000 0.9922% 0.9922% 1,031,000 0.7489% 0.7471%
股份
其中:
无 限
常州 售 条 1,366,000 0.9922% 0.9922% 1,031,000 0.7489% 0.7471%
红土 件 股
份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合 计
持 有 1,074,000 0.7801% 0.7801% 809,000 0.5876% 0.5862%
股份
其中:
无 限
武进 售 条 1,074,000 0.7801% 0.7801% 809,000 0.5876% 0.5862%
红土 件 股
份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合 计
持 有 728,000 0.5288% 0.5288% 548,000 0.3980% 0.3971%
股份
北京 其中:
红土 无 限
售 条 728,000 0.5288% 0.5288% 548,000 0.3980% 0.3971%
件 股
份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合 计
持 有 7,809,900 5.6727% 5.6727% 6,899,900 5.0118% 4.9999%
股份
其中:
无 限
上述 售 条 7,809,900 5.6727% 5.6727% 6,899,900 5.0118% 4.9999%
合计 件 股
份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
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本公司/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本公司/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发行的
股份。
(2)根据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公司/企业承诺将不会减持
长青科技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企业将按照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
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
规定。在实施减持时,本公司/企业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
若本公司/企业的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与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
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实行。
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发行
的股份。
(2)若本公司/企业的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
符,本公司/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
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红土、武进红土、北京红土
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红土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
并督促股东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意查阅。
三、备查文件
持股份进展告知函》;
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