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58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创智”) 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中期利润分
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80,459,942.62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润分配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86,756,220.23 元。
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13,836,94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生变动时,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
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说明
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见》
(国发〔2024〕10 号)、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证监会公告〔2025〕18 号)、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文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
配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开展中期分红等政策的指导精神,并基于树立以投
资者为本的理念和对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信心,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高
质量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目前,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收益质量高,经营性现金流稳定,具备充足资金
用于支持公司未来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综合考虑 2025 前三季度的盈
利水平,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制定了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利润分配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