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5-053
债券代码:123126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至 5%以下
暨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桑培洲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特别提示:
股份,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行为,不涉及要约收购。
年 9 月 22 日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0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4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0.9584%。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收到股东桑培洲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自其上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 2025 年 11 月 3 日,因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
其持股比例被动变化及主动减持行为,桑培洲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化至
以上的股东,同时本次权益变动亦触及 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至 5%以下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变动前持有 变动后持有 变动后持
最新公司总
被动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比例
股本(股)
(股) (股) (%)
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
实 施 2018 年 度
权益分派
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
可转债转股 232,325,005 13,011,240 13,011,240 5.6004
限制性股票归属 2023.5.19 235,463,305 13,011,240 13,011,240 5.5258
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
可转债转股 250,426,501 13,011,240 13,011,240 5.1956
股东桑培洲先生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57%,减持均价为 11.24
元/股。
(二)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桑培洲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828,400 股,占权益变
动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6000%。本次权益变动后,桑培洲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 12,521,24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66% ,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占权益变动前公司 占权益变动后公司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总股本比例 总股本比例
桑培洲 11,828,400 5.6000% 12,521,240 4.999966%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 2019 年 1 月 21 日的持股
情况。其最近一次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注 2:本次权益变动前的公司总股本为 211,220,592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的公司总股本
为 250,426,501 股。
二、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情况
自 2025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 日,桑培洲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90,000 股,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信息披露义务人 桑培洲
住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 日
司股份,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 13,011,240 股降低至 12,521,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 5.1956%降低至 4.999966%,其权益
权益变动过程 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桑培洲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减持行
为系履行其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
划范围内,其权益变动过程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权益
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股票简称 瑞丰高材 股票代码 300243
变动方向 一致行动
上升□ 下降 有□ 无
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 其他变动股数(万股) 变动比例(%)
A股 49.00 -0.195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可多选)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01.124 5.1956 1252.124 4.99996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01.124 5.1956 1252.124 4.999966
有限售条件股份
是 否□
桑培洲的本次变动涉及的股份减持行为系履行其已披露的股份减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持计划。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
划 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
内。本次变动后,桑培洲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
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披露减持进展公告。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不适用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适用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影响。
生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意向、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桑培洲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实
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