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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益股份: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04 00:05:32

证券代码:301004         证券简称:嘉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3
债券代码:123250         债券简称:嘉益转债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第一年利息,每 10 张“嘉益转债”(面值 1,000.00 元)利息为人民币 2.00 元(含
税);
月 6 日,票面利率 0.20%。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嘉益转债”持有人享
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 2025 年 11 月 6 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
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740 号)同意注册,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了 3,979,384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
总额为 39,793.84 万元。根据《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浙江嘉益
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的有关规
定,在“嘉益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公司将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
支付“嘉益转债”第一年利息,现将本次付息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嘉益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简称:嘉益转债
  (二)可转债代码:123250
  (三)可转债发行量:39,793.84 万元(3,979,384 张)
  (四)可转债上市量:39,793.84 万元(3,979,384 张)
  (五)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债上市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七)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时间
  本次发行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4 年 11 月 7 日至 2030
年 11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
  (八)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 2024 年 11 月 13 日起满六个月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5 月 13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 年 11 月 6 日)
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息)。
  (九)可转债票面利率
  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
第六年 2.50%。
  (十)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本
次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年付息一次,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付息日为本次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
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前一个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享受当年度及以后计息
年度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承担。
   (十一)可转债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可转债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四)可转债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经中证
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其 2024 年 5 月 6 日出具的《浙江嘉益保
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
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本次付息为“嘉益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
期间为 2024 年 11 月 7 日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票面利率为 0.20%,本次付息每
   (一)对于持有“嘉益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
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
得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人民币 1.60 元;
   (二)对于持有“嘉益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
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
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人民币 2.00 元;
   (三)对于持有“嘉益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 10 张派发利息人民币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一)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6 日(星期四)
   (二)除息日:2025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五)
   (三)付息日:2025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五)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嘉益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
资金结算系统将“嘉益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
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税 2021[34]号)等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
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
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
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方式
  投资者如需了解“嘉益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对本次付息事宜进行
咨询:
  咨询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79-89075611
  特此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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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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