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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 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31 00:36:31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5-05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
的自筹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
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由人民币9.0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5.60元/股,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以外,
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7
日、2025年10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
款承诺函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
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
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实施回购,回购数量为77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最高成交价为12.3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1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479,759.7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
上限15.6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具体说明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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