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5-071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衡所华威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106 号)。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披露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62)。
公司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实施事宜。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已完成,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一)资产交割及过户情况
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已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核准衡所华威
本次交易涉及的工商变更相关事项,并向衡所华威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723527914R),衡所华威 70%股权已经变更登记至
上市公司名下。
本次交割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100.00%股权。
(二)本次交易实施后续事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的相关登记手续,同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和可转债上市的手续,并完成现金部分交易对价的
支付。
照有关规定办理前述发行涉及新增股份的相关登记、上市手续。
程等变更事宜办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
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在本次交易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上
市公司本次交易尚需实施的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会构成本次交易
无法实施的重大风险。
(二)法律顾问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购买资产协
议书》及《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均已得到满足,具备实施的
法定条件;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过户已经办理完毕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交
易对方依法履行了将标的资产过户至华海诚科的法律义务,华海诚科依法持有衡
所华威 100.00%的股权;在交易各方按照协议及承诺履行各自义务的前提下,本
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