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8 证券简称:瑞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2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1.00 元 ( 含 税 )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未来在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发生总股本变动的
情况,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根据
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
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
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为 117,826,996.19 元,母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为 12,882,230.76 元,提取盈余公积 1,288,223.08 元;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591,156,954.16 元,
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50,595,763.53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
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
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50,595,763.53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
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和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
拟以现有总股本 733,333,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3,333,330.00 元(含税),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期。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若未来在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
现金总额。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
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 2025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