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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产融: 关于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9 20:06:08

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电投产融   公告编号:2025-069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限公司(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5,383,418,52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本
次共派发现金红利592,176,037.20元。本次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
股份回购、发行新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
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过两个月。
                  -1-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5 年 中 期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总 股 本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
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
缴税款0.2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
补缴税款0.1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4日;除权除
息日为:2025年11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1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2-
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将于2025年11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至登记日2025年11月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
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
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
     联系人:徐佰利
     咨询电话:010-86625908
     传真电话:010-86625909
     七、备查文件
                    -3-
的文件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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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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