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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日电子: 福日电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7 23:05:08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5-06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在综合考虑公
司的业务情况和审计实际需求,为保障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在充
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审计费用报价等因素后,根据《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制度》要求,公司设立招标小组和评标委员会,委托福建省国资采购
平台有限公司先后采用公开招标及谈判采购等招标形式确定中选供应商,经履
行招标程序并根据招标结果,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审
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09 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首席合伙人:童益恭先生
  人员信息: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71
名、注册会计师 346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2
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7,037.29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35,599.9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9,714.90 万元。2024 年度为 9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
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
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1,906.08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1 家。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5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惩戒 2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江叶瑜先生,现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业务七
部副总经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 20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1993 年
加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以来主持上市公司、IPO 及大型省属国有企业审
计,熟悉上市公司及国资监管政策,熟悉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在制造
业、电子信息技术等行业有丰富的审计实践。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敏女士,现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具有中国
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 15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7 年加入华兴会计师事务
所,长期以来主持上市公司企业审计、IPO 及大型省属国有企业审计,熟悉上市
公司及国资监管政策,熟悉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在制造业、电子信息技
术等行业有丰富的审计实践。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余婷婷女士,现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具有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 10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3 年加入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最近三年签署和复核
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上述人员拟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所需工作时间、审计人员配备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
则最终通过谈判采购确定年度审计费用,最终确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内控审计费用 5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执行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
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在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和审计实际需求,为保障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
作顺利进行,在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审计费用报价等因素后,根
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要求,公司设立招标小组和评标委员会,委
托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有限公司先后采用公开招标及谈判采购等形式确定中选
供应商,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招标结果,拟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充分沟通,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
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
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议,全体委员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及《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要求,指导
公司确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价项目和评分标准,对聘任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选聘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查。根据谈判采购结
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标单位即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专业资
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
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
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
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议
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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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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