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岭南
股票代码:00271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1 号火炬大厦九楼 B 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中山火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1 号火炬大厦九楼 C 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表决权比例减少(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2025 年 10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岭南股份”)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岭南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
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
资者注意。
目 录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发行人、公司、上市公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指
司、岭南股份 (股票代码:002717)
信息义务披露人 指 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 指 中山火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尹洪卫与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岭南
《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
因尹洪卫先生所持公司 4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2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于近期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表决权被动减少的权益变动行为,表决权比例由 20.3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企业名称: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BYPKH586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1 号火炬大厦九楼 B 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山火炬电子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吴惠斌)
成立日期:2022 年 9 月 1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信息:中山火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99%合伙份额,中山火炬电子
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1%合伙份额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企业名称:中山火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82018036B
注册资本:48,357.3 万元
注册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1 号火炬大厦九楼 C 区
法定代表人:周进
成立日期:2005 年 10 月 28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盈产业投资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
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地区
姓名 职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吴惠斌 男 中国 广东省中山市 无
委派代表
(二)一致行动人之华盈投资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盈投资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
下:
其他国家或地区
姓名 职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居留权
经理,执行公司
周 进 事务的董事,岭 男 中国 广东省中山市 无
南股份副董事长
黄庆国 监事 男 中国 广东省中山市 无
姜庆峰 财务负责人 男 中国 广东省中山市 无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
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中山火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盈投资”)持有中山华盈产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华盈产投”)99%合伙份额,华盈产投与华
盈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尹洪卫先生所持公司 4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20%,该部分股
份对应的表决权已委托给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近期被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
院司法拍卖并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完成司法强制执行过户,导致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发生变动,表决权比例由 20.33%下降至 18.1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87),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
股份将被变卖及第二次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5),截至 2025 年
日、2025 年 9 月 13 日分别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5 年 10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部分
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司法拍卖导致尹洪卫先生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根据 2022 年 9 月签订的
《尹洪卫与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
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本次 40,000,000 股股份拍卖过户后,华盈产投及
其一致行动人华盈投资合计拥有公司 330,082,192 股股份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
将被变卖及第二次司法拍卖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15),后续尹洪卫先生持
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6,5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65%)将分批被
变卖及第二次司法拍卖。尹洪卫先生持有的 60,000,000 股股份已拍卖成功,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2025 年 10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
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及 2025 年 10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被
司法拍卖部分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继续被动减少其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可能。
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和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持股 5%以上股东尹
洪卫先生所持合计 4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被分批司法拍卖并于
公司股份。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尹洪卫先生已将其拥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
委托给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司法拍卖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
发生变动。本次股份被拍卖后,华盈产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盈投资合计拥有公司
股份表决权由 20.33%被动减至 18.13%,跨越了 5%的整数倍。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拍卖前,华盈产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 370,082,192 股股份表
决权,占公司总股本 20.33%;本次股份拍卖后,华盈产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
公司 330,082,192 股股份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 18.13%。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有表决 持股数量 持有表决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权比例 (股) 权比例
华盈产投 无限售条件股份 84,260,000 4.63% 19.34% 84,260,000 4.63% 17.14%
华盈投资 无限售条件股份 18,030,575 0.99% 0.99% 18,030,575 0.99% 0.99%
合计 - 102,290,575 5.62% 20.33% 102,290,575 5.62% 18.1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84,260,0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 4.63%,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8,030,575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 0.99%,上述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尹洪卫先生已将其拥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盈产投。截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尹洪卫先生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 227,791,617 股,占总股本 12.51%,累计被冻结 227,791,617 股,累计被轮
候冻结 1,562,268,539 股。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
控制权稳定产生影响。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
动前六个月内无主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
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8),尹洪卫先生所持
公司 5,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已被司法强制执行完成,导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发生变动,拥有的表决权被动减少 0.27%。
此外,尹洪卫先生所持公司 60,000,000 股股份已被司法拍卖,后续公司将根
据规定披露过户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
(公告编号:2025-102),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公告》(公告编号:2025-114、2025-117)。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
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
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
吴惠斌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二)
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一致行动人:中山火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周 进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四)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岭南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本页以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
吴惠斌
(本页无正文,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一致行动人:中山火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周 进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市
在地
股票简称 ST 岭南 股票代码 002717
信息披露义务 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1 号
人 (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 火炬大厦九楼 B 区
一致行动人名 务人注册地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1 号
中山火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
称 火炬大厦九楼 C 区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
减少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动人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司法拍卖,持有的股份表决权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人披露前拥有 1、华盈产投: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84,260,000 股,持股比例:4.63%,持有表决权比例:19.34%
量及占上市公 2、华盈投资: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数量:18,030,575 股,持股比例:0.99%,持有表决权比例:0.99%
比例 合计持股数量 102,290,575 股,合计持股比例 5.62%,合计持有表决权 20.33%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后,信息披露 1、华盈产投:
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84,260,000 股,持股比例:4.63%,持有表决权比例:17.14%
益的股份数量 2、华盈投资:
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18,030,575 股,持股比例:0.99%,持有表决权比例:0.99%
合计持股数量 102,290,575 股,合计持股比例 5.62%,合计持有表决权 18.13%
表决权变动数量 4,000 万股,表决权变动比例 2.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表决权比例为 18.13%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5 年 10 月 22 日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因司法拍卖而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是 □ 否 □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不适用
人是否拟于未 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
来 12 个月内继 动,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和履行信息披露
续增持 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不适用。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不适用
准
(本页以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山华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
吴惠斌
(此页无正文,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中山火炬华盈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周 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