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5-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柳工转 2”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已有 10 个交易日不低于“柳工转 2”当期转股价格的
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柳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若公司股票在连续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 号)核准,公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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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董事会公告
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00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转 2”,债券代码“127084”。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柳工转 2”转股期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至 2029 年
(四)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柳工转 2”初始转股价为:7.87 元/股;
(含税),“柳工转 2”的转股价格由 7.87 元/股,相应调整为 7.77 元/股;
(含税),“柳工转 2”的转股价格由 7.77 元/股,相应调整为 7.57 元/股;
(含税),“柳工转 2”的转股价格由 7.57 元/股,相应调整为 7.30 元/股。
上述转股价格调整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柳工转 2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柳工转 2”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
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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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董事会公告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
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
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公司在赎回条件满足后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明确说明是否行使赎回权。公司决
定行使赎回权的,将披露赎回公告,明确赎回的期间、程序、价格等内容,并在赎回
期结束后披露赎回结果公告;公司决定不行使赎回权的,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
限内不得再次行使赎回权。
公司决定行使或者不行使赎回权的,将充分披露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
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
可转债的情况。
三、前次可转债不提前赎回的情况
提前赎回“柳工转 2”的议案》,决定自 2024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0 日的
十二个月内,在“柳工转 2”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均不行使提前赎回的权利。以
前赎回权利。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柳工转 2”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0)。
四、本次预计可能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5 年 10 月 13 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止,公司股票价格已有 1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不低于“柳工转 2”当期转股价格(即 7.30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有权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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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董事会公告
若 10 月 27 日至 10 月 31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五个交易日不低于 9.49 元/股,
则最快将在 10 月 31 日收市后触发“柳工转 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五、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在触发赎回条件的当日审议决定是否行使“柳工转 2”的
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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