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5-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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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 36,283,998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现有总股本 1,233,696,5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36,283,998 股
后的 1,197,412,5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含税),实际派发现金
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1,197,412,502×0.1
÷10=11,974,125.02 元(含税)。
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1,974,125.02÷1,233,696,500=0.0097058 元/股。因此,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算的每股现
金红利)÷(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
-0.0097058 元/股)÷1。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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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33,696,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0.10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11,974,125.02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
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36,283,998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
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按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1,233,696,500 股 剔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上 的 股 份 36,283,998 股 后 的
本×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1,197,412,502×0.1÷10=11,974,125.02元(含税)。
二、 权益分派方案
股后的 1,197,412,5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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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0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10月16日至登记日:2025年10月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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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
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
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
红利应以0.0097058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097058
元/股=11,974,125.02÷1,233,696,500股)。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
下,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
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097058元/
股。具体以实际结果为准。
七、咨询机构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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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