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5-82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须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司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期公司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290,197,405.38
元,其中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9,772,513,264.32 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290,197,405.38 元,
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772,513,264.32 元(以上前三季
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方式分配。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2,818,539,341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
司拟共分配现金股利 281,853,934.10 元。
(二)相关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若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等规定,与公司业绩水平、现金流状况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
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该方案的
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