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6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升投资者回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
相关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2025 年 10 月
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
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分红总额。
生变动。
原则一致。
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6,526,960
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后的数量 214,081,9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0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四、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
公 司 本次 实际现 金 分红的 总金额= 实际 参与分配的总 股本 ×分配 比例,即
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
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
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2966124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 即 0.2966124 元 / 股 =64,224,588.00 元 ÷ 216,526,960 股 ,
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2966124 元/股。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0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年 10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七、调整相关参数
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晓林、吴晓强承诺:“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
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鲁星路 577 号
咨询联系人:孙启家
咨询电话:0536-3536689
传真电话:0536-3536689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