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5073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69,655,792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9999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除息日为:2025 年 10 月 22 日。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 2025
年 8 月 2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369,654,5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1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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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
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
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 1,216 股。按照股东大会
审议确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本公司现将权益分
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69,655,792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9999 元(含税),送红股
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 司 2025 年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899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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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
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62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1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0 月 21 日。
本次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0 月 22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0 月 21 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红利将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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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调整相关参数
转股价格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公开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北港转债”转股价
格由 7.39 元/股调整为 7.3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北港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
联系人:黄清、李晓明
联系电话:0771-2519608、0771-2519801
传真电话:0771-2519608
八、备查文件
文件;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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