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5-037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或“本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安
排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
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的情况下,以当时总股本
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全 体 股 东 按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0.50 元 ( 含 税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期权行权等原因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
编号:2025-030)和《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
。
配方案一致。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 年半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 2025 年 10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595,340,230
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
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25 年 10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0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10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