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润都股份
股票代码:002923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李希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 6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2(一致行动人):陈新民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 6 号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触及 5%整数倍)
签署日期:2025 年 09 月 1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
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润都股份”、“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
少其在润都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润都股份 指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李希、陈新民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指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
工作日 指
法定节假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
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尾差。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李希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0******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
通讯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 6 号
通讯方式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是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无
姓名 陈新民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20******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
通讯方式 ******
通讯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 6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否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董事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达成一致行动协议或者意向的时间、
一致行动协议或者意向的内容。
为促进润都股份继续发展壮大,李希先生与陈新民先生经协商一致,于 2024
年 01 月 05 日续签《共同控制协议书》,有效期为 2024 年 01 月 05 日后的 36
个月,双方约定就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上均保持一致,即目前双方仍为一致行动
人及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希先生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的目的,
系因自身资金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07 月 21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希先生计划自公告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08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0,046,797 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其中,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03,700 股,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未来李希
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称或姓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股数(股) 股数(股)
名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0,865,992 30.12% 100,062,292 29.88%
李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865,992 30.12% 100,062,292 29.8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00,865,992 30.12% 100,865,992 30.12%
陈新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216,498 7.53% 25,216,498 7.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75,649,494 22.59% 75,649,494 22.59%
合计 201,731,984 60.24% 200,928,284 60.00%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按照各股东的持
股数量除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334,893,286 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减持股
股东名称或姓名 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时间 权益下降比例(%)
数(股)
李希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08 月 11 日 2,000 0.00%
李希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09 月 16 日 200,000 0.06%
李希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09 月 17 日 250,000 0.07%
李希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09 月 18 日 150,000 0.04%
李希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09 月 19 日 201,700 0.06%
合计 - - 803,700 0.24%
注: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李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062,292 股,其中已质押股
份数量为 69,151,385 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为 69.1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持股份总数的 75%计 75,649,494 股为高管锁定股。除此之外,李希先生和陈新
民先生所持股份无其他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五、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新民先生已严格履行了此前所
作出的承诺,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新民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
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陈新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同时也为公
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
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的“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三)陈新民先生除担任公司董事长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润都国际(香港)有
限公司的董事外,还担任珠海市横琴碧海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新民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
情形。
(四)陈新民先生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五)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董事会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本次权益变动不会
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
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
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
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书》原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 6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李希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一致行动人):陈新民
附表
基本情况
广东省珠海市金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湾区三灶镇机场
有限公司
北路 6 号
股票简称 润都股份 股票代码 0029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广东省广州市、广
李希、陈新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称 东省珠海市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无□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无□
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201,731,984 股
份数量占上市公司 持股比例 60.24%
已发行股份比例 (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合计数)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减少 803,70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减少 0.24%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数量:200,928,284 股
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60.00%
(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合计数)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5 年 08 月 11 日-2025 年 09 月 19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李希先生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时间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不适用
金来源
公司于 2025 年 07 月 21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希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08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348,932 股(占总股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比例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697,865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股(占总股本比例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李希先生
内继续增持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03,700 股,尚未全部
完成上述减持计划。未来李希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
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
能。若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是□ 否√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此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否√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李希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一致行动人):陈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