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
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曹骥、曹政、曹冠群、孔海萍、杭州杭可智能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杭可智能”)、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投幸运星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宽投 10 号基金”)(以下合称“曹骥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浙江杭
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8.61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7,807,000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骥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进
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
内不得转让。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 曹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67.4943%减少至65.9781%,
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曹骥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 406,098,160 67.2713%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骥。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曹骥、曹政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政为曹骥之子,孔海萍为曹骥之配偶,曹冠
群为曹骥之亲兄弟;杭可智能为曹骥控制的企业;曹政与宽投 10 号基金签署《一
致行动协议》。
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股东 拟转让数 实际转让数 实际转让数量 转让后持
序号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姓名 量(股) 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比例
合计 262,663,234 43.5109% 18,110,165 7,807,000 1.2933% 42.2177%
注:“转让后持股比例”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曹骥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转让后,曹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7.4943%减少
至65.9781%,累计权益比例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 81 万股,曹骥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1268%;
股本的比例为 0.0962%;
号基金内部转让股票 240 万股。本次大宗交易仅涉及内部转让,转让完成后,曹政
持股比例为 0.4219%,宽投 10 号持股比例为 0.3976%,合计持股比例不变;
总股本的比例为 1.2933%。
名称 曹骥
曹骥基本信息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9 月 19 日
名称 曹政
曹政基本信息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
权益变动时间 不适用
名称 曹冠群
曹冠群基本信息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
权益变动时间 不适用
名称 孔海萍
孔海萍基本信息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
权益变动时间 不适用
名称 杭州杭可智能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杭可 智能 基本 信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
住所
息 路 198 号 A-B102-1309 室
权益变动时间 不适用
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投幸运星 10
名称
宽投 10 号基金 基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本信息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575 号虹口 SOHO3003 室
权益变动时间 不适用
股东名 减持股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减持比例
称 (股)
其他 2023 年 3 月 28 日 人民币普通股 / 0.0819%
曹骥
询价转让 2025 年 9 月 19 日 人民币普通股 7,807,000 1.2933%
合计 - - 7,807,000 1.3751%
其他 2023 年 3 月 28 日 人民币普通股 / 0.0017%
曹政 2023 年 4 月 1 至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股 414,916 0.0962%
大宗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24,000,000 0.3976%
合计 - - 24,414,916 0.4955%
其他 2023 年 3 月 28 日 人民币普通股 / 0.0011%
曹冠群
合计 - - / 0.0011%
其他 2023 年 3 月 28 日 人民币普通股 / 0.000001%
孔海萍
合计 - - / 0.000001%
杭可智 其他 2023 年 3 月 28 日 人民币普通股 / 0.0421%
能 合计 - - / 0.0421%
注 1:变动方式中“其他”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股票上市流通,公司总股
本增加 81 万股导致的被动稀释。
注 2 :“减持比例(变动比例)”是以权益变动发生时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计算,如有尾差系四
舍五入。
注 3:曹政大宗交易减持,系向宽投 10 号基金内部转让股票 240 万股,仅涉及内部转让。
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87,616,596 43.5928% 254,856,234 42.2177%
曹骥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3,948,532 0.9174% 2,547,062 0.4219%
曹政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2,506,697 0.5824% 3,509,376 0.5813%
曹冠群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1,800 0.0004% 2,520 0.0004%
孔海萍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96,411,406 22.4012% 134,975,968 22.3592%
杭可智能
其中:无限售条 96,411,406 22.4012% 134,975,968 22.3592%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0 0.0000% 2,400,000 0.3976%
宽投 10 号
其中:无限售条
基金 0 0.0000% 2,400,000 0.3976%
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290,485,031 67.4943% 398,291,160 65.9781%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注: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完成 2023 年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送 4 股,故本次转
让前后持股数量增加。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 实际受让数 占总股 限售期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号 量(股) 本比例 (月)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 私募基金管理
公司 人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J.P. Morgan Securities 合格境外机构
plc 投资者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 私募基金管理
公司 人
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
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 合格境外机构
公司 投资者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 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人
上海敦远私募基金管理 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人
厦门铧昊私募基金管理 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人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 私募基金管理
公司 人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 私募基金管理
公司 人
合计 7,807,000 1.29% -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
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 年 9
月 15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426 家机构
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 79 家、证券公司 52 家、保险机构 17 家、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 44 家、私募基金 230 家、信托公司 2 家、期货公司 2 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5 年 9 月 16 日 7:15:00 至
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 16:30:59
结束。追加认购期间,组织券商收到《追加认购报价表》合计 2 份,为有效报价,
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21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7家
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28.61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780.70
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
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 年 3 月修订)》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
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