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中
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旗新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对中旗新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4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 5,4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 , 每 张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00.00 元 , 按 面 值 发 行 ,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 7,937,735.85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532,062,264.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03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
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使用募 投资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集资金额 (%)
发制造一体化项目(一
期)
注:截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罗城硅晶新材料研发开发制造一体化项目(一期)已签合
同尚未付款的金额为 9,750.77 万元,累计已签约合同总金额占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比例
为 68.59%。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报告期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 54,000.00
实际支付发行费用(含置换发行费) 793.77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3,206.23
减:募集项目资金投入 26,743.04
减:手续费 0.55
加:利息收入 2,323.36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28,786.01
截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在账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金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岭南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
高明沧江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岭南
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
支行
合计 28,786.01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罗城
硅晶新材料研发开发制造一体化项目(一期)”(以下简称“罗城一期”)尚未
完工。
基于审慎原则,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及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市场行情及
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罗城一期”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5 年 9 月 30 日延长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 调整 后项 目达 到预 计
序号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罗城硅晶新材料研发开发制造一体
化项目(一期)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罗城一期”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 53,206.23 万元,由公司子公司
中旗(广西)硅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地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
城仫佬族自治县,原计划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
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受宏观经济环境及下游市场需求变
化影响,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结合行业发展变化、自身股东及实际
经营情况,将原拟集中建设的生产线调整为分批实施,导致项目整体建设周期延
长。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项目厂房主体已建设完成,且板材精砂生产线和
TFT 粉车间已建成投产,其余生产线设备安装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根据该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
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均无变更,后续公司将结合长远发展需求和
战略规划,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状况审慎推进剩余生产线的建设,降低募集
资金的使用风险。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罗城一期”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
审慎决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可转债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
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不涉及实施主体、实
施地点、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旗新材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蕾蕾 杜冬波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