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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电机: 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8 00:16:3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5-08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2025年8
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5年2月19日—2025年8月1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
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
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有8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其中4名同时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与
前述人员沟通确认,其中有5名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的股份变动时间在其知悉本次
激励计划信息之前,另外3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的股份变动情况均为股票期权
行权,除行权外,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入或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以上人员均不存在利
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在自查期间,共有442名激励对象(除上述4名同时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激励对象外)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含股票期权行权)的行为。经核查,该等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
的股票交易行为主要系在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应
的各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后实施行权以及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情况的独立判断的基
础上而进行的买卖股票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亦未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
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及有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公司
已将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
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范围内,在公司披露本次激励
计划草案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所述,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不存在构成
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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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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