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2 证券简称:新亚电缆 公告编号:2025-037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25〕22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6,2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并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 35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
后现有总股本为 412,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351,860,50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85.4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60,139,493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4.60%。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股份数量
为 1,860,5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之日起 6 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中“网
下发行的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
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剩余限售股份
限售股类型 占总股份比例
(股) (股)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售限售股份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
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变动增减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51,860,507 85.40% -1,860,507 350,000,000 84.95%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350,000,000 84.95% - 350,000,000 84.95%
首发后限售股 1,860,507 0.45% -1,860,507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0,139,493 14.60% +1,860,507 62,000,000 15.05%
三、总股本 412,000,000 100.00% - 412,000,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公司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
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
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