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ST景峰: 关于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被申请强制清算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7 00:12:11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69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案件基本情况概述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大连德泽
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德泽”)于 2022 年 7 月 16 日经营期限届满。经
营期限届满后,大连德泽全体股东未就延长经营期限达成一致。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州法院”)出具的《民事
裁定书》[(2023)辽 0213 清申 3 号],金州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武义慧君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义慧君”)对被申请人大连德泽的强制清
算申请。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收到金州法院出具的《决定书》[(2023)辽
普通合伙)辽宁分所联合体作为大连德泽清算组。大连德泽因经营期限届满被
法院裁定进入清算程序,自 2023 年 12 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成为
公司参股公司。
   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2023 年 12 月 2 日及 2023
年 1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4)、《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强制清算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3-046、2023-047)。
二、相关进展情况
   (一)申请人撤回对大连德泽的强制清算申请
   申请人武义慧君以被申请人大连德泽营业期限届满,达到解散条件,股东未
达成申请续期的股东会决议,被申请人大连德泽无法修改公司章程存续,且出现
解散事由后无法自行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为由,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强
制清算。金州法院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裁定受理该强制清算申请,于 2023 年
分所联合体作为大连德泽清算组。清算期间,清算组已完成大连德泽部分财产的
变价工作。
  申请人武义慧君以 2025 年 9 月 5 日经全体股东决议大连德泽经营期限变更
为无固定期限、公司继续存续经营为由,申请撤回对被申请人大连德泽的强制清
算申请。
  金州法院认为,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清算组对股东进行剩余财产
分配前,申请人武义慧君以被申请人大连德泽股东会决议公司继续存续为由,请
求撤回强制清算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 18 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申请人武义慧君撤回对被申请人大连德泽的强制清算申请。
  (二)常德景泽受让武义慧君持有的大连德泽股权
  经大连德泽全体股东决议通过,大连德泽按股权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
配,同时对大连德泽进行减资。前述事项完成后,大连德泽总资产为 2,069.85
万元,净资产为 867.83 万元。在前述基础上,武义慧君与常德景泽医药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德景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大连德泽
常德景泽。
  经内部决策,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峰”)
决定放弃优先购买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自《民事裁定书》[(2023)辽 0213 强清 2 号之一]作出之日,大连德泽继
续存续经营并重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大连德泽全体股东决议,上海景
峰取得的分红款为 14,226.03 万元,鉴于大连德泽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分红款项对公司本年度合并财务
报表净利润以及本年度整体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因减资事项,上海景峰拟收回
投资款 5,291.44 万元,上海景峰现持有的大连德泽股权账面价值与按其持股比
例享有的大连德泽最新净资产份额存在差额,前述实际分配款项与上述差额之间
的差额预计计入“投资收益”科目,最终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
报告为准,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16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16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9-16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