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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6 00:16:32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5-临025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含税),不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
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
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
进行调整。
原则一致,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34,750,611 股剔
除已回购股份 44,358,640 股后的 1,890,391,9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9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9 月 15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
即 1,890,391,971 股/10*1.50 元/股= 283,558,795.65 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
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
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
金 分 红总 额 ÷ 股 权 登记 日 的 总 股 本, 即 283,558,795.65 元÷1,934,750,611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
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1465609 元/股。
     七、咨询方式
     联系机构: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33979919
     联系邮箱:ir@ztgam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655 号
     八、备查文件
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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