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2 证券简称:海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得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满足公司于2025年6月18
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并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股本 417,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0000
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850,000.00 元(含税)。本次不进行
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则以
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益分派方案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一致。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417,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发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 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9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广播电视台及
其他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股票锁
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
息后的价格)。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并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 28.63
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9777 号鲁商国奥城 5 号楼
咨询联系人:王闯
传真/电话:0531-81690182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