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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化能源: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5 16:06:37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5-057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 2025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1.82 元/
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1.63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9 日、2025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4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自有资
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12.01 元/股,回
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以下简称“2025
年回购计划”)。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及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经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
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2.01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1.82 元/股。详见公司于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权益分派方案:以 2025 年 9 月 12 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356,879,522 股,扣
除已回购的股份 38,757,200 股,即以 1,318,122,3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约定:若在回购期内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
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每股分红金额÷本次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318,122,322×0.20)÷1,356,879,522≈0.1943 元。
   根据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不送转股份,因此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即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11.82-0.1943)/(1+0)≈11.6257 元
/股。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
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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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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