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2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623 人
本次拟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703.632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本次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11.27 元/股
本次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
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宏科技”)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
条件的 623 名激励对象办理 703.63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
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通股股票。
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限制性 占全部限制 占公司股
姓名 职务 国籍 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量 本总额的
(万股) 的比例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刘春兰 董事 中国 200 7.10% 0.232%
赵启祥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中国 100 3.55% 0.116%
陈勇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100 3.55% 0.116%
朱国强 财务总监 中国 100 3.55% 0.116%
王辉 副总经理 中国 100 3.55% 0.116%
二、其他激励对象
多层板事业部处副总经
黄健聪 中国香港 20 0.71% 0.023%
理
品质中心事业部/中心
黄国瑞 中国台湾 20 0.71% 0.023%
总经理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事业
叶陆圣 新加坡 20 0.71% 0.023%
部/中心总经理
品质中心事业部/中心
林培旺 马来西亚 20 0.71% 0.023%
副总经理
徐建忠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总监 中国台湾 7.5 0.27% 0.009%
JANGJUHONG 多层板事业部产品总工 韩国 5 0.18% 0.006%
堀口浩一 多层板事业部项目总工 日本 2.5 0.09% 0.003%
OHYONGJU 品质中心 CS 副总工 韩国 2 0.07% 0.002%
林奎志 品质中心经理 马来西亚 1.25 0.04% 0.001%
洪平宪 品质中心经理 中国台湾 1.25 0.04% 0.001%
马荣益 多层板事业部高级经理 中国香港 2 0.07% 0.002%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FAE
麦俊祥 中国台湾 0.75 0.03% 0.001%
资工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FAE
詹弘业 中国台湾 0.75 0.03% 0.001%
资工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涂志宇 中国台湾 0.75 0.03% 0.001%
经理
邱广超 业务中心销售总经理 中国香港 15 0.53% 0.017%
蔡振旺 业务中心销售副总经理 中国香港 10 0.35% 0.012%
李鴻昌 业务中心销售总监 中国香港 5 0.18% 0.006%
FASTRENE 业务中心销售总监 德国 5 0.18% 0.006%
鞠焕章 业务中心销售总监 中国台湾 5 0.18% 0.006%
潘建成 业务中心销售总监 中国台湾 7.5 0.27% 0.009%
林桂珍 业务中心总监 中国台湾 7.5 0.27% 0.009%
连翰翔 业务中心销售副总监 中国台湾 5 0.18% 0.006%
陈宗骏 业务中心销售副总监 中国台湾 5 0.18% 0.006%
谢祥睿 业务中心销售副总监 中国台湾 7.5 0.27% 0.009%
胡家弘 业务中心销售副总监 中国台湾 5 0.18% 0.006%
赵姵如 业务中心业务经理 中国台湾 2 0.07% 0.002%
王柏霖 业务中心业务经理 中国台湾 1 0.04% 0.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840 人) 1,793.55 63.65% 2.077%
首次授予合计(872 人) 2,577.8 91.48% 2.985%
预留部分 240 8.52% 0.278%
合计 2,817.8 100.00% 3.263%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
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
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
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
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三个归属期 4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
月内确定激励对象并完成股份授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
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
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
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归
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
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
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期
基准增长率(A) 目标增长率(B)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2 年净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2 年
第一个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 年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净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
第二个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4%;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9%;
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9%。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净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
第三个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2.8%;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9.7%;
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19.7%。
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归属期
基准增长率(A) 目标增长率(B)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净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
第一个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4%;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9%;
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9%。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净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
第二个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2.8%;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9.7%;
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19.7%。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净利润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各考核年度的业绩目标完成度,确定公司层面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
量,具体方式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目标完成度 公司层面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比例
考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 X≥B 100%
入相较 2021 年的增长率 B>X≥A 80%+(X-A)/(B-A)×20%
(X) X<A X=0
注 1: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注 2:公司层面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比例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公司未
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有关制度组织实施,公司将根据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完成情况确定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达到归属条件以及
实际可归属数量。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公司
层面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比例×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 和 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
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可归属股票比例:
考评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D
标准系数 1.0 0.8 0.5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等议案。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4 名拟激励对象离
职,不再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条件。除此之外,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7 位激励对
象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25 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
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数量由 2,577.8 万股
调整为 2,558.85 万股,授予激励对象由 872 人调整为 830 人。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 2022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前述
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二、关于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激励对象离职、放弃及公司业绩考核未达目标增长率引起的数量变动
在本次归属前,有 19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有 10 名激励对象自
愿放弃,根据《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应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 282.885 万股。
(1)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
职业字[2023]审字第 27964 号),公司 2022 年净利润 790,645,750.25 元,剔除本
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 804,995,286.46 元,相比 2021
年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增长了 20.57%,达到了公司基准增长
率,经核算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
票总数的 24%,不满足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 143.037 万股。
(2)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
师报字[2024]第 ZC10270 号),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或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
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均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的 682.8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满足归属条件,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予以作废。
(3)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
师报字[2025]第 ZC10197 号),公司 2024 年净利润 1,154,431,097.85 元,剔除本
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 1,163,534,319.18 元,相比
增长率,经核算公司本次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2%,不满足归属条
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为 175.908 万股。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予以作废。
综上,因激励对象离职、放弃及公司业绩考核未达目标增长率引起的 1284.63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满足归属条件,不予归属,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
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予以作废。
(二)公司实施 2022-2024 年度权益分派引起的价格变动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扣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853,580,09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1.9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利润分配已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
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11.95 元/股调整为 11.76 元/股。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扣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859,285,97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1.9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利润分配已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实施完毕。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扣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858,587,478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在 2024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
实施前,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益。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
股后的 857,642,8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3304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该利润分配已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实施完毕。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授予价格由 11.76 元/股调整为 11.27 元/股。
上述变动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确认。
除上述差异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关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申请归属比例为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 4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9 月 5 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5 年 9 月 5 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是否满足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归属条件。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
上的任职期限。 属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为: 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基准增长率(A) ( 信 会 师 报 字 [2025] 第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ZC10197 号),公司 2024 年净
低于 72.8%。 1,163,534,319.18 元,相比 2021
目标增长率(B) 年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后的净利润增长了 74.27%。
低于 119.7%。 32%。(注 1)。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
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各考核年度的业绩目标完成度,确定公司层面可归属限制
性股票数具体方式如下:
业绩目标 公司层面可归属限制性股票
考核指标
完成度 比例
考核年度净利润或 X≥B 100%
营业收入相较 2021 B>X≥A 80%+(X-A)/(B-A)×20%
年的增长率(X) X<A X=0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 和 D 四个档次,届时根据
除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可归属股票比例:
的 68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 名
考评结果 激励对象放弃外,623 名首次
S≥80 80>S≥70 70>S≥60 S<60
(S) 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评价标准 A B C D 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为
标准系数 1.0 0.8 0.5 0 A,个人标准系数为 1.0。
注 1: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公司业绩考核要求”规定的公司层面的第三个归属
期 的 计 算 方 法 , 公 司 第 三 个 归 属 期 归 属 比 例 为 : 80%+ ( 74.27%-72.8% )
/(119.7%-72.8%)*20%=80.63%;公司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的
比例为:80.63%*40%=32.25%,取整为 32%。
综上所述,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
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
合条件的 623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对于已授予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予以作废处理,本
次 作 废 合 计 966.693 万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2 年 9 月 5 日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人数:623 人
(三)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数量 703.632 万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 86,268.8641 万股的 0.82%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1.27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情况如下:
本次可归
属数量占
本次可归属
获授限制性 首次授予
的第二类限
姓名 职务 国籍 股票数量 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数
(万股) 制性股票
量(万股)
数量的比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刘春兰 董事 中国 200 64 32%
赵启祥 董事、总裁 中国 100 32 32%
陈勇 董事、副总裁 中国 100 32 32%
朱国强 财务总监 中国 100 32 32%
王辉 执行副总裁 中国 100 32 32%
周定忠 副总裁 中国 80 25.6 32%
朱溪瑶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中国 10 3.2 32%
二、其他激励对象
蔡振旺 业务中心销售部副总经理 中国香港 10 3.2 32%
黄健聪 制造中心副总经理 中国香港 20 6.4 32%
林培旺 品质中心总经理 马来西亚 20 6.4 32%
徐建忠 研发中心总监 中国台湾 7.5 2.4 32%
堀口浩一 研发中心项目总工 日本 2.5 0.8 32%
马荣益 制造中心高级经理 中国香港 2 0.64 32%
李鴻昌 业务中心销售部总监 中国香港 5 1.6 32%
林桂珍 业务中心销售部总监 中国台湾 7.5 2.4 32%
谢祥睿 业务中心销售副总监 中国台湾 7.5 2.4 32%
胡家弘 业务中心销售副总监 中国台湾 5 1.6 32%
王柏霖 业务中心销售经理 中国台湾 1 0.32 3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605 人) 1,420.85 454.672 32%
首次授予合计(623 人) 2,198.85 703.632 32%
注:1、周定忠先生、朱溪瑶女士原系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朱溪瑶女士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被聘任为公司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周定忠先生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被聘任为公司副总裁。
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七)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623 名激励对象中包含 11
名外籍员工(含港澳台籍)。鉴于该部分员工的限制性股票归属需先至外汇管理
局办理相关业务的变更登记手续,为充分保障每位激励对象的合法权益,公司将
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对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623
名激励对象分批办理归属登记,具体以实际登记情况为准。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623 名激励对象满足第三个归
属期的归属条件。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人数为 623 人,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数为 703.632 万股。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归属相关
事宜。
六、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
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照限
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
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703.632 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
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在归属前 6 个
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公司董事刘春兰女士、
董事兼总裁赵启祥先生、董事兼副总裁陈勇先生、执行副总裁王辉先生、财务总
监朱国强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2,490,609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上述人员的减持计划已
实施完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为避免短线交易行为,
公司将暂缓办理刘春兰女士、赵启祥先生、陈勇先生、王辉先生及朱国强先生本
次股票归属事宜,待相关条件满足后再为其办理。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
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
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及归属人数、归属数量安排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划》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